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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/02/11

晨興聖言─創世記結晶讀經(三)(W18-1)

第十八週‧ 週一

晨興餧養

加四22~24『因爲律法上記着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出於使女,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。然而那出於使女的,是按着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主婦人的,是藉着應許生的。這些都是寓意:兩個婦人就是兩約…。』

    自主的婦人撒拉,表徵應許的約(加四23)。神與亞伯拉罕所立應許的約乃是恩典的約。在那約中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,沒有一點意思要亞伯拉罕作任何事來 得到。神要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,使他能生出一個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。這是神所作的,不是亞伯拉罕所作的。這就是恩典。撒拉是自主的婦人,是亞伯拉罕正式 的妻子,是這恩典之約的象徵。她生以撒不是憑人的力量,而是憑神的恩典(創世記生命讀經,七五二頁)。

信息選讀

    完成神定旨的後裔,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,爲神作到我們裏面,經過我們,又從我們出來。神所作到我們裏面的,帶進那作後裔的基督(加三16)。這後裔至終 變成了我們的地。…在裏面,我們有基督作生命,我們憑這生命活着;在外面,我們有基督作地,我們在其中活着。這就是召會生活連同基督作我們的生命。這是我 們完成神定旨惟一的路(創世記生命讀經,七五九頁)。

    神所定規的是亞伯拉罕要藉着撒拉生兒子。加拉太四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說,『那出於自主婦人的,是藉着應許生的。』那自主的婦人就是指撒拉。夏甲既代表律 法,撒拉就代表恩典。…我們自己作,這叫律法;神替我們作,這叫恩典。簡單的說,恩典就是神替我們作。我們自己作不算恩典,神替我們作纔是恩典。聖經裏所 說的恩典,並不是寬大放任,也不是什麼都讓我們去作,乃是神有專一的事作在我們身上。神在亞伯拉罕身上所要作的事,是要他藉着撒拉生以撒。不錯,以撒是要 亞伯拉罕生的,但是,是神的恩典叫他生的,是憑着神的應許生的。

    亞伯拉罕要有兒子,就應當認識神是父,讓神作父,而把他自己擺在一邊。亞伯拉罕要得着以撒,他就不應當憑着自己來生。換句話說,如果我們要得着基督來承受 產業,來爲神站在地上,那我們就不能把自己帶進來,我們自己不能動,我們自己不能作,我們自己不能發起,我們自己必須放在一邊。這是最大的試驗,也是最難 受的試驗。這是神的僕人們最容易失敗的一點。我們必須記得,在神的工作上,不只不可以犯罪,並且憑着自己去作好也是不可以的。神的問題不只是作得怎麼樣, 神的問題更是誰在那裏作。可惜我們勸人不犯罪還容易,但是勸人不應當憑着自己去作,那就不容易。但願我們被神帶到一個地步,能對主說,『主,我要遵行你的 旨意!是你自己在我裏面使我遵行你的旨意,不是我自己在這裏遵行你的旨意!是你,不是我!』

    只有神自己作的,纔能滿足祂的心。雖然祂降卑祂自己,竟然肯使用我們,但是我們要記得,我們不過是被使用的僕人,我們不過是祂手裏的器皿,我們不能代替祂 去作什麼。我們只能讓神藉着我們去作,我們不能憑着我們自己去作。不錯。後來以撒還是亞伯拉罕生的,但是以撒是神應許的兒子,是神使亞伯拉罕生的兒子,是 神藉着他生的兒子。應許的原則和以實瑪利的原則是完全不同的。但願神憐憫我們,拯救我們脫離以實瑪利的原則(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,七五至七六、七二至七 三頁)。

參讀:創世記生命讀經,第四十六篇;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,第四章;真理課程三級卷一,第六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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