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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11/03

晨興聖言─進入生命經歷第四層, 達到長成的人以完成神的定旨(W4-3)

第四週 ‧ 週三

晨興餧養

羅五17『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藉着這一人作了王,那些受洋溢之恩,並洋溢之義恩賜的,就更要藉着耶穌基督一人,在生命中作王了。』

   八37『然而藉着那愛我們的,在這一切的事上,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。』

    羅馬五章十七節說,我們能憑恩典在生命中作王。在這些日子裏,我們一直說到神人,說到在生命上並在性情上,而不在神格上成爲神。作王就是成爲神。在全宇宙中誰掌權?誰是王?只有一位王。但我們是這一位王的兒女,也能在祂的生命中作王。因着我們像神一樣作王,我們就藉着在生命中作王,而在生命上並在性情上,但不在神格上成爲神。神作王,我們也作王。

    作王就是勝過、征服並管理撒但、世界、罪、肉體、自己以及周圍一切的環境。保羅在八章如此說,『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?』(35)然後他說,『藉着那愛我們的,在這一切的事上,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。』(37)沒有甚麼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,因爲我們在一切環境中,對一切問題,都是得勝有餘的。…我們也必須管理我們裏面的罪,管理撒但,並管理世界。我們不該讓世界的時髦勝過我們。反之,我們應當勝過一切,並且憑恩典在生命中作王(神聖啓示的高峯信息合輯第八册,二六三至二六四頁)。

信息選讀

   我們必須追求掌權的經歷。…第一,先要認識地位。…我們是在升天的地位上,就有權柄,就能掌權;我們若不在升天的地位上,就沒有權柄,也無法掌權。

    就是主耶穌,祂掌權的根據,也是在於祂升天的地位。祂復活升天了,纔得着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〔太二八18〕,而在萬有中掌權〔弗一20〜22〕。所以我們若要掌權,總得在升天的地位上。…有了死的經歷,有了復活的經歷,也有了升天的經歷,然後纔能有掌權的經歷。

    我們掌權,…也根據神所安排的等次地位。…馬太八章記載一位百夫長,求主醫治他僕人的病。他的信心,也就是根據他對等次地位的認識。…他知道要掌權,就必須先服權柄,要作權柄,就必須先服權柄。

    當初神造人的時候,曾給人權柄管理海裏、空中並地上一切受造之物。那時人服神的權柄,所以人身上也就有神的權柄,叫一切受造之物來服人。但人一墮落反叛神,不服神的權柄,也就失去了神的權柄,在人手下的萬物也就不再服人的權柄了。所以…就是小小的蚊蟲、跳蚤,也會咬人。這就是說出,在整個墮落的宇宙裏,到處都滿了受造之物的背叛和不服。

    直等到主耶穌作爲話成了肉體,在這背叛的宇宙中,纔有了一位絕對服神權柄的人。主耶
穌的一生,無論一言、一行、一動、一止,無不照着神的旨意,服在神的權下,正如腓立比
二章所說,祂是『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』(8)。所以神就將祂升爲至高,
叫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都向祂屈膝,稱祂爲主,服在祂的權下〔9 〜11〕。祂就
是因着守住了等次的地位,服在父神的權下,而得着權柄能爲神掌權(生命的經歷下册,
四一九至四二三頁)。

參讀:羅馬書生命讀經,第四十六至四十七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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