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2/11

晨興聖言─創世記結晶讀經(三)(W18-綱目)

第六篇

兩個婦人的寓意

讀經:創十六1 ~十七14,加四21 ~ 31

週 一

壹 撒拉和夏甲是亞伯拉罕的妻和妾,寓指兩個約,就是應許的約與律法的約—創十六1 ~ 3,加四24:

一 自主的婦人撒拉,表徵應許的約,與新約,就是恩典的約有關—23 ~ 24 節,創十二7,十五7 ~ 21:

1 在那約中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,沒有一點意思要亞伯拉罕作任何事來得到;神要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,使他能生出一個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;這就是恩典—4 節。

2 撒拉是自主的婦人,是亞伯拉罕正式的妻子,是這恩典之約的象徵;她生以撒乃是憑神的恩典。

3 恩典之應許的產品是以撒,他是完成神定旨的後裔—十七19,二一12 下。

週 二、週 三

二 使女夏甲,表徵律法的約—加四24 ~ 25:

1 亞伯拉罕的妾夏甲,乃是律法的象徵;由此我們可以看到,律法的地位乃是妾的地位—創十六1 ~ 3。

2 夏甲所象徵的律法之約,將神的選民帶到律法的奴役、轄制之下,作了律法之下的奴僕,與神的恩典隔絕了—加四25,五1、4。

3 亞伯拉罕藉夏甲生以實瑪利,象徵人想用自己肉體的努力與律法配合,以完成神的定旨—創十六4、15 ~ 16,加二16,四23 上。

4 亞伯拉罕靠着他肉體的努力,不憑神的恩典,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;所以,以實瑪利乃是人照着律法,靠肉體努力的結果,爲神所棄絕—創十七18 ~19,二一10,加四30。

三 應許是在創世記十二章二節、七節,十三章十五至十七節,十五章四至五節給的;約是在十五章七至二十一節立的:

1 按照神的心意,應許的約是在律法的約以先;神並沒有意思要帶進律法,要人努力遵守來完成祂的定旨。

2 神原初的心意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,然後藉着人來完成祂的定旨—4 節。

週 四

四 在十五章七至二十一節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,在十七章一至十四節用割禮得了堅立:

1 在一節,神向亞伯拉罕啓示祂自己爲全豐全足的神;作爲全豐全足的大能者,祂是恩典的源頭,用祂神聖所是的豐富供應祂所呼召的人,使他們能產生基督作後裔,以完成神的定旨。

2 在十六章,亞伯拉罕運用他的肉體生了以實瑪利;在十七章,神要亞伯拉罕割除他的肉體,了結他天然的力量,使神可以進來藉着恩典產生以撒。

3 割禮的屬靈意義乃是藉着基督的釘十字架,脫去肉體,脫去己和舊人—西二11、13 上,腓三3:

a 屬靈的割禮乃是不斷的將基督的死應用於我們的肉體—加五24,羅八13。

b 割禮對付憑着自己想要行神旨意並完成神應許的肉體;割禮的意義是割去肉體的自信—腓三3。

4 藉割禮堅立約,與完成神定旨的後裔和地有關—創十七2 ~ 8:

a 爲了完成神要人彰顯並代表祂的永遠定旨,我們需要得着基督作我們的後裔和地,爲此我們需要受割禮,並過釘十字架的生活—加五24,六14。

b 當肉體、己和舊人被了結,門就開了,讓神進來而生出以撒—創十八10、14,二一1 ~ 3。

週 五

貳 我們需要在創世記亞伯拉罕之經歷的光中,來看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節:

一 保羅在這些經文裏告訴我們,夏甲表徵律法,由屬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徵;撒拉表徵恩典,由屬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徵—25 ~ 26 節。

二 夏甲和撒拉代表兩約—律法的約與恩典的約;律法是人的勞苦加上人的能力以產生一些東西;而恩典是將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,好產生許多兒子—三26,四6。

三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約,乃是恩典的約:

1 在這約裏,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,只需要神的恩典以產生許多兒子—三29。

2 這約等於新約;這就是說,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實際上就是新約—8 節,來八7 ~ 8:

a 新約乃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繼續—創十五7 ~ 21。

b 新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約完全的延續,這約乃是要產生眾子;藉這約所產生眾子當中的頭一位,乃是亞伯拉罕自己—加三26,四6,來二10。

四 這兩約所生的兩種兒女,性質是不同的—加四24、28 ~ 31:

1 由律法之約生的,是按着肉體生的;由應許之約生的,是按着靈生的—29 節。

2 按着肉體生的兒女,沒有權利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;按着靈生的兒女,卻有完全的權利—30 ~ 31 節。

3 因着我們有恩典、基督與賜生命的靈,所以我們是按着靈所生的兒女—六18,西一27,林前十五45 下:

a 這靈現今在我們的靈裏,使我們成爲按着靈所生的兒女;這就是加拉太三章與四章裏奇妙的啓示。

b 我們這些按着靈所生的兒女,應當停留在神心願的實現裏,享受恩典、基督以及那包羅萬有的靈作爲福音的福—三14。

週 六

五 加拉太四章啓示,信徒的母這在上的耶路撒冷,新耶路撒冷,乃是撒拉所象徵恩典的新約—26 節:

1 新耶路撒冷,屬天的耶路撒冷,在上的耶路撒冷,是我們的母親,這位母親乃是恩典的新約—來八7 ~13,十二22 ~ 23:

a 新約是我們的母,因爲她生出我們作自由的兒女—加四31。

b 我們已經生在新約之下,那在上的耶路撒冷乃是我們的母—26 節。

c 這婦人是新約並我們的母,我們的母乃是神的恩典。

2 父是賜恩者;恩典就是約;約又是城,就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,新耶路撒冷,她是我們的母;母所產生的眾子,乃是母的組成成分;母歸回於父,與父成爲一,乃是由父而出,然後歸回於父這目的地—一3,林前八6。

3 接受並遵守新約,就是來到屬天的耶路撒冷和召會這裏;新約、屬天的耶路撒冷和召會乃是一—來八7 ~ 13,十二22 ~ 23。

4 信徒的母,乃是亞伯拉罕所等候的城—十一10:

a 十二章二十二節指明這座城是甚麼,這節告訴我們,我們乃是來到屬天的耶路撒冷,就是基督的妻並新約信徒的母這裏,這母是由神的眾子所組成,而眾子乃是由她而生。

b 神揀選亞伯拉罕,目的乃是要完成祂的經綸,就是要產生許多的兒子,由恩典而生,以構成新耶路撒冷,就是祂終極並永遠的團體彰顯—啓二一1 ~ 2、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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