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3/07

晨興聖言─創世記結晶讀經(四)(W24-綱目)

第二十四篇

與主是一的實際生活,以及基督娶召會的豫表

讀經:創二四,弗三8 ~ 11,五25 ~ 27

週 一

壹 創世記二十四章首要的點乃是與主是一的實際生活,以完成神的定旨:

一 亞伯拉罕的生活乃是與主是一的實際生活:

1 聖經沒有記載神告訴亞伯拉罕,要到他本地,爲他兒子娶妻,但亞伯拉罕有這種領會;這種領會乃是從他照着神的觀念生活得來的;因亞伯拉罕與神在一裏生活,所以知道神的旨意和心思,而行事與神內裏的感覺一致—1 ~ 6、40 節,參林前七25,林後二10,腓一8。

2 亞伯拉罕乃是與神在一裏生活的人(雅二23,代下二十7,賽四一8);倘若我們愛主,並且與祂在一裏生活,我們所說所作的,就會照着祂的好惡以及祂裏面的旨意和心思。

3 倘若我們與主在一裏生活,祂就無須告訴我們祂要甚麼,因爲我們藉着與祂是一,已經知道祂裏面的感覺了;今天我們需要這樣的生活,以完成神的定旨。

4 亞伯拉罕照着神的經綸行動;在爲以撒得着妻子的事上,他所作的乃是爲着完成神永遠的定旨—創二四3 ~ 8。

5 創世記二十四章所啓示首要的事,乃是照着神的經綸,爲着完成祂永遠定旨的實際生活;我們需要一種與亞伯拉罕相似的生活;他的動機、行動和所作的一切,都是照着神的經綸—羅四12,參撒上四3 註1。

週 二

6 創世記二十四章四十節指明,亞伯拉罕在主面前行事爲人;他旣在主的面光中行事爲人,就無論他作甚麼,都是爲着神的旨意,並且是照着神的經綸。

7 亞伯拉罕沒有囑咐他的僕人要忠信、誠實或作善工;他是以主並憑着主囑咐他(2 ~ 3、9、40 ~ 41);他以主囑咐他的僕人,藉此把他深深的帶進主裏面。

二 亞伯拉罕最老的僕人忠信的負責任—5、9、33、54、56 節:

1 亞伯拉罕的僕人跟隨亞伯拉罕的腳蹤,爲着他的責任信靠主;他清楚、謙卑、卻簡單的向主禱告;凡真正相信神的人都是簡單的—12 ~ 14、21、42 節,參林後一12,十一2 ~ 3。

2 僕人在環境中尋求主的引導和主宰,藉以認識主的旨意—創二四13 ~ 21、26 ~ 27、48 ~ 49。

週 三

三 利百加貞潔、仁慈又殷勤(16、18 ~ 20);她在決定接受以撒爲她丈夫的事上,也是絕對的(57 ~ 58、61),並且她服從以撒(64 ~65);如此,她是召會作基督新婦,妻子,一個絕佳的豫表(參弗五23 ~ 25)。

四 拉班和彼土利敬畏主;他們也樂於接待人—創二四31 ~ 33、50 ~ 51、55 ~ 60。

五 以撒在田間默想尋求主;僕人將一切所發生的事告訴以撒,以撒就接受父親爲他所作的,娶了利百加;以撒的婚娶最終完成了神的定旨—63、66 ~ 67 節,二一12 下,二二17 ~ 18。

六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,那些人的生活不僅僅是爲着自己的人生,他們的生活乃是帶進神永遠定旨的完成,生出基督,並爲着神的經綸產生神的國;因此,在爲以撒娶妻的事上,每件事都是照着神的經綸而行,好生出基督,產生神的國—40 節,二二17 ~ 18,加三16、29。

週 四

貳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有以撒婚娶的記載,其中有四個主要人物:亞伯拉罕豫表父神,以撒豫表子神,僕人豫表靈神,利百加豫表神所揀選的人,要嫁給子,成爲祂的配偶—約三29,林後十一2,弗五25 ~ 32,啓十九7 ~ 9,二一2、9 ~ 10:

一 在已過的永遠裏,父神有一個永遠的定旨,永遠的計畫,要從人類中爲祂兒子得着召會作新婦—弗三8 ~ 11,二10,太九15:

1 豫表父的亞伯拉罕,囑咐他那豫表聖靈的僕人,不要從迦南的女子,乃要從亞伯拉罕的親族中,爲他兒子娶一個妻子—創二四3 ~ 4、7。

2 按豫表,從亞伯拉罕的親族中爲以撒娶妻的這個事實,指明基督的配偶必須出自基督的族類,而不是出自天使或任何別的受造之物;因爲基督成了肉體成爲人,人類就成了祂的族類—參創二21 ~ 22,一26,徒十七28 ~ 29 上,約一14,啓二二17 上。

週 五

二 在時間裏,父神任命靈神,差派祂執行父的計畫,去接觸蒙揀選的新婦,把她帶到子神那裏,作祂的配偶,祂的妻子—創二四3:

1 正如僕人爲以撒尋得妻子,那靈也藉着尋找的聖別爲子神尋得妻子—11 ~ 14、24 節,約四6 ~ 7、10,彼前一2,路十五8 ~ 10,約十六8 ~ 11。

週 六

2 正如僕人將以撒的豐富帶給利百加,那靈也將基督的豐富帶給新婦—創二四10、22、47、53,約十六13 ~ 15:

a 等駱駝喝足了,僕人就將一個金鼻環戴在利百加的鼻子上,將兩個金手鐲戴在她的手上—創二四22、47:

㈠ 把重半舍客勒的鼻環戴在利百加鼻子上,表徵她『嗅覺』的功用已經被神聖的性情得着,有那靈的豫嘗,保證全享就要來到—參歌七4、8,二3,來六4 ~6,利二一18,林前二15,羅八23,弗一13 ~ 14。

㈡ 把重十舍客勒的手鐲戴在利百加手上,表徵我們被那靈『上了手銬』,以領受完全的神聖功用,爲着在基督的身體裏事奉—提前二8,弗三1,四1,六20,羅十二4,林前十二4 ~11,太二五15。

b 利百加也接受了銀器、金器和衣服(創二四53),這一切都指明在召會生活中,基督一切的豐富都是我們的:

㈠ 正如僕人將以撒的財富分賜給利百加,好美化她,使她歸向以撒,成爲他的榮耀,那靈也將基督榮耀的豐富輸供到我們裏面,好美化我們,使我們歸向基督,作祂的新婦,成爲祂的榮耀—47、53、61 ~ 67 節,弗三16、21。

㈡ 我們被妝飾成爲基督的新婦,是藉着那靈在性情上的聖別,將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我們裏面—啓二一2、19 上,賽五四10 ~ 13,帖前五23,弗三8:

⑴ 要接受基督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分賜,我們就必須認識、使用並操練我們的靈,顧到聖別的靈在我們靈裏的說話和工作—羅十五16,弗一17,二22,三5、16,四23,五18,六18。

⑵ 要接受基督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分賜,我們就必須被基督卽時、現時、活的話之新陳代謝的洗淨所聖化—五26 ~ 27,參歌八13 ~ 14,啓一20。

3 正如利百加被僕人說服要嫁給以撒,那靈也吸引我們歸向基督,並使我們愛祂這位我們沒有見過的—創二四54 ~ 58,彼前一8,二7,參詩歌補充本三三三首:

a 那靈臨到信徒,向他們見證基督的豐富,就是祂從父所領受的(參創二四35 ~ 36),使信徒受吸引歸向基督;他們雖然沒有見過祂,卻是愛祂(彼前一8),並且撇下世界,丟棄肉體中天然的關係(參創二四58),而聯於基督(太十九29)。

b 利百加在美地面見以撒之前,已經藉着僕人的禮物,有分於並享受以撒所承繼的;同樣的,我們在面見基督之前,就享受了那靈的恩賜,作爲對基督豐富之全享的豫嘗—創二四53,來六4,羅八23。

4 正如僕人將利百加帶給以撒,那靈也將我們帶給基督,將我們獻給基督,作祂心愛的新婦—創二四51、58、61 ~ 67, 林後一21 ~ 22, 三6、8、17 ~ 18,十三14。

三 以撒在天將晚時迎娶利百加,表徵基督的婚娶要在這世代的黃昏,就是這世代結束的時候—創二四63 ~ 64:

1 以撒領利百加進他母親撒拉的帳棚,並且愛利百加,表徵基督要在恩典裏並在愛裏,迎接祂的新婦—67 節,提前一14,弗六24,啓二二21。

2 以撒娶了利百加之後,纔得了安慰、滿足;照樣,基督要在祂婚娶的日子得着滿足;我們的安慰就是祂的安慰,她的滿足就是我們的滿足—十九7,參林後五9,來十一5 ~ 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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