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12/16

晨興聖言─生命的修補職事(W4-4)

第四週 ‧ 週四

晨興餧養

啓一13~14『燈臺中間,有一位好像人子,…胸間束着金帶。祂的頭與發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,眼目如同火焰。』

但七9『我觀看,見有些寶座設立,那亙古常在者坐下了。祂的衣服潔白如雪,頭髮如純淨的羊毛;祂的寶座乃是火焰,其輪乃是烈火。』

    基督這位大祭司在祂的神性裏以祂神聖的愛(由祂胸間的金帶所表徵),照顧作爲燈臺的眾召會,以餧養眾召會(啓一13 下)。基督不僅是屬人的,也是神聖的。祂是人子帶着金帶,表徵祂的神性作祂的神聖力量。祂的神性作神聖的力量,多方餧養眾召會。…祂也是大祭司,以祂自己這包羅萬有的基督,在祂三個時期的豐滿職事中,帶着祂的神性作『力量帶子』來餧養我們。…祂在神性裏餧養眾召會,使眾召會能在祂神聖的生命中長大成熟,而在祂七倍的加強裏成爲得勝者(活力排,一三四、一三六頁)。

信息選讀

    白髮表徵高齡(伯十五10),雅歌五章十一節描述基督的頭髮是黑的,表徵祂那永不衰殘、永遠長存的力量,但〔啓示錄一章十四節〕所描繪基督的白髮,是指明祂的亙古常在。

    基督雖古,卻不是老。我們在這一章看見祂的頭與發都是白的,好像白羊毛和雪一樣。白羊毛是出於生命的性質,白雪是從天降下的。羊毛不是作白的,是生出來就白的,它的白是出自它的性質。白羊毛是基督性情的顏色。…雪之所以白,是因從天而來,沒有屬地的污穢或玷污。因此,在本節和但以理七章九節的白羊毛,表徵基督的亙古常在,乃是出於祂的性質,並非年紀老邁;白雪表徵祂的亙古常在是屬天的,不是屬地的。

    在啓示錄一章十四節我們看見祂的眼目如同火焰。…這是爲着祂來鑒察並搜尋,使祂藉着光照施行審判。在本卷書,祂的眼不是兩個,乃是七個(五6);七是神行動中完整的數字。因此,在本卷書祂的眼是爲着神的工作。祂這七眼是『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着,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』(四5,參但十6)。點着的火等於火焰,是爲着鑒察並搜尋。神的七靈奉差遣往全地去(啓五6),也是爲着神在地上的行動。因此在本卷書中,基督的眼就是神的七靈,爲着神今天在地上的行動與工作。

    基督的眼睛是爲着注視、鑒察、搜尋、藉光照而審判以及灌輸。我們必須經歷祂眼睛各面的功用,特別是灌輸這一面。祂的眼睛把祂一切的所是灌輸到我們裏面。祂這能灌輸的眼睛,乃是不斷燒着的火焰。…自從我們得救的那天,基督的眼睛就像燒着的火一樣,光照並灌注我們。祂的眼睛也挑旺我們,使我們火熱。當基督看過我們以後,我們就絕不能像從前那麼冷淡了。祂藉着看我們,就將我們在主裏焚燒並挑旺起來。許多時候,主是以刺透人的眼睛臨到我們。…當我正與別人爭論,特別與我親近的人爭論時,主那發光的眼就臨到我,叫我說不下去。祂的光照打住了我的說話。

    啓示錄是一卷帶有審判性質的書。火是爲着神聖的審判(林前三13,來六8,十27)。『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』(十二29);祂的寶座乃是火焰,其輪乃是烈火,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(但七9~10),這一切都是爲着審判。主的眼目如同火焰,主要的意義是爲着審判(啓二18~23,十九11~12)。當祂來向地施行審判以據有地時,甚至兩腳像火柱(十1)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,一二三至一二五頁)。

參讀:約翰的修補職事,第十四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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